第760章 立国1(1/3)

更新时间:2013-06-17

昌平四年,年初,幽州城开始热闹起来。

赵地各州官员,各地镇军、禁卫军的镇军将军,都齐聚幽州城。

成为赵军藩属的室韦部落、突厥部落都派出使者前至幽州城。被赵军击败的西域诸国国王,也早随赵询一起回到幽州城。

一月八日,赵询顺应赵地万民呼应,百官谏言,祭告天地,立国,国号赵,自称赵王。赵询没有直接称帝,依旧是赵王。但是,现在的这个赵王并非昔日大燕分封的王爵,而是诸侯王,一国之君。各地官员,承接新王,藩属使者,也纷纷向大赵表示臣服,献上朝贺礼物。[

虽然称帝一步到位,更显不凡,但称帝虽然有称帝的好处,也有不足之处。赵询决定,在未解决南方诸侯之前,还是以王称。虽然没有直接称帝,但一个帝国应有的机构,都一一开始组建。

大赵承燕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五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地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大赵国,是以赵王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赵王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赵王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

在赵王之下,暂时有三省、两院、九部,六寺,再加上各司等职官体系组成新王朝统治秩序。其中。其核心是则是大楚国和大燕国的三省六部制度。

自大楚国起始,中央王朝都是三省六部制,且发展的相当完备。其组织较完备,分工较明确,是封建社会发展至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在另一个时代,这些一直沿续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

大燕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则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六部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新王朝则以三省六部制为基础,采用类似的设置,并以此做出部分修改没,但是在大体之上,并没有做出太大的改变。事实上,这套制度的运作方式,是成熟而有效的,是集中了中国人民几千年智慧的结晶。

在这里,和记忆之中的隋唐相似。大楚和大燕基本相同,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都是帝国最有权力的中央机构。而尚书省则管理政务,统辖六部。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而在其后的大楚形成完备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的分工各不相同,分别是,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省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

大赵沿用前朝旧制,三省依旧是中书省、门下省、三省。其中,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令。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令负担。

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副长官为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郎。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司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

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尚书郎,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

而在大赵,为了限制尚书令,为了不使文官对军事的胡『乱』指挥,也为了对军队将领的限制,又设立都察院和枢密院。

其中,都察院主掌监察、劾及建议。原本,大燕是没有都察院的官署的,但赵询则以明清监察制度更改而来,兵提高地位,与三省并立,查察天下。赵询很清楚,监察机构,对一个王朝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都察院是大赵最高的监察、劾及建议机关,长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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