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改制 下(1/4)

“制治之本。必始乎于官。设官之方。其亦有择……东海提封即广。吏职尤繁。政成受代。理有规程……昔成周以事建官。以爵制禄。大小详要。莫不有叙……”

陈正汇念着用一串典故堆砌起的文章。赵瑜虽是早已看过多遍。但现在听了依然有些茫茫然。不过下面的听众们却一个个摆出了然于胸的表情。就连马林溪那老骨头。都眯着眼捏着胡须不断点头。一副听的心领神会的样子。

赵瑜暗自摇头:识的几个字。就想充文人了……大宋扬文抑武百年。在宋人心目中读书人的的位向来高人一等。而目不识丁的武夫则常受人鄙视。海寇们也不例外。当他们听到高深莫测的文章。宁可不懂装懂。也不会表露出自己的无知。

但赵瑜却并不喜欢陈正汇写的这种拗口艰涩的东西。文章写出来没人看的懂。可就没意义了。不过赵瑜明白。陈正汇之所以费尽心力写出这篇文字来。却只是给赵文一人看的。

虽然东海此次改制。主要原因在于脱胎自旧时海寇时代的东海军制。已经跟不上内部发展的需要。但陈正汇和赵文都把这次改制看成是打压对方的机会。虽然一开始。赵瑜没能即刻醒悟。但随着两人在官制的安排和官职的职权划分上的愈演愈烈的纷争。他早明白了过来。

东海军中。赵瑜以下。名义上以二当家赵琦为首。但实际上却是由赵文秉政。不论军事政事。多经赵文过目后。再送至赵瑜手中。东海上下的一应事务。赵文都可代理。在陈正汇看来。这已经逾越了臣子的本分。必须加以限制。而在赵文的眼中。陈正汇这个外人。其在东海军中的的位已经开始威胁到他的存在。前时。赵瑜率军征伐交趾。赵文随军出征。按常理说。应该招赵琦回来。暂掌权柄。但赵瑜却把台湾岛上的大小事务。交由陈正汇处置。这就不免让他心里升起一种危机感。担心自己的的位被取代。

“……故立长史府以统政事。升参谋室为参谋部以佐军事……”

赵瑜瞥眼看了看面无表情的赵文。进士写出来的文章毕竟不同。赵文前日看后。便灰心丧气的放弃与陈正汇争那东海长史之位。宋时百姓多有一个毛病。常常把文章水平与行政能力等同起来。连赵文也不例外。其实要说起处理政务。赵文比陈正汇还稍强一些。

不过陈正汇这么做。也正合赵瑜的心意。虽然赵瑜把赵文当亲兄弟看待。但他也不愿意东海军中有哪个人拥有与他相当的权力。当年东海新兴乍起。人才匮乏。让赵文这个心腹署理军政。也是赵瑜无可奈何下做出的选择。不过现在东海随算不上人才济济。但各个职位也不再缺乏人手。再让赵文的掌全权。赵瑜怎能安心。

所以当两人相争的时候。赵瑜便看似公允的做出调解。陈正汇出掌长史府。统管政务。而赵文则出任参军一职。署理军务。从此军政分立。政不干军。军不干政。长史府与政事堂相对。而参谋部名称虽来自于后世。但职权却远高于总参。实质上就是东海的枢密院。按照赵瑜的说法。由于东海以军事立国。参谋部的的位要在长史府之上。也就是说。尽管不能再兼管政事。但赵文依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的位。虽说这种说辞有些可笑。但至少保全了赵文的自尊心。让他不至于心生怨怼。

不过。陈正汇虽升任长史。但其权力也未增长多少。长史府下设户、工、兵、刑等六曹。对应六部;台湾岛上分置三县---桃园、新竹、苗栗----。连同衢山、湄屿、琉球、昌化等外岛政务也统归长史府管辖。同时赵瑜还另设商贸司来管理东海商税。在没有征收田赋和人头税的情况下。长史府下的商贸司其实便掌管着东海财政大权。

但依照赵瑜的命令。这些财税收取后必须直接存入他名下的东海钱庄。需要取用时。再从钱庄支取。虽然这种做法不像大宋早期的三司使制那样。直接剥夺政事堂宰相的财权。但长史府的一切收入支出。却都将在东海钱庄的监督下进行。这么做。虽无收权之名。却有收权之实。财务活动受到监视。长史府想做些什么事。也很难瞒过赵瑜的耳目。

除此之外。铸币之权也归属东海钱庄。其赚取的利润划进内库。长史府无权置喙。东海发行的面值不同的五种钱币。其中面值最小的夹锡铁钱和青铜钱。都是由宋钱改铸。钱息微薄。属于平价发行。只在岛内流通。发行量不算大。而当十贯的如意金钱和价值一贯的银叶钱。虽然都可算是逾价发行。但东海所有的金银。大部分都留作封桩之用。所以也没有出产多少。

唯有用三七黄铜锻造。面值标为二十文的金花钱。由于制作精美。难以仿制。已经在东海沿海一带开始流通----这主要还是蔡京的功劳。若非他铸造大钱、铁钱。币制三年一改。毁了宋钱的信誉。东海的钱币也不至于扩散的如此之快----而这金花钱的制造成本就只有三文。对东海来说有着百分之六百的利润。铸币局的水利锻床因此开足马力。日夜赶工。按赵瑜预计。单单铸币一项。每年至少也有三十万贯的收入。相当于东海商贸收入的三分之一强。这笔钱。赵瑜打算投入到东海的各级学校之中。由于用处光明正大。陈正汇也无法说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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