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 下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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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里,在帝国直道上,骑兵速度快点,也就是一两个时辰的路程。但在这里,却足足要三个时辰。这还是这一带并没有高山峻岭,只是一片荒芜的草场或者戈壁,没有路却到处都是路,只要认准方向,一般都可以快走。

尽管这样,边哨斥候来回传递消息也花了不少时间。入夜时分,分散在周围的红狐部已经开始赶到楼兰城外三十里的洼地。

其实,在冷兵器条件下,打仗更多的时间是走路。战争虽然有那么多的渲染,什么三十六计。什么兵者诡道,但实际上真正的战争最多的其实就是走路。

从这个点,走到那个点。然后摆开阵势,打一场。胜或负,就这么简单!那些动辄对峙数年之久的战役毕竟是稀少,正因为稀少才会成为经典。而从远古炎黄蚩尤大战涿郡到如今,战争已经发生了几万次,几千年下来,人们都是这么打仗的,凭什么到了现在就要更与众不同?

沈云从来不认为自己要玩与众不同的战争。他只是想将战争天平稍微往汉军这里挪一点而已。比如赶路,他就想将路赶的快一点。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可是屠大神教的。

所以在斥候传回消息,最后一曲士兵已经在五里开外之后,沈云便立即下令全军开拔,由最后一曲负责守护辎重,其余部曲尽数上马,赶赴楼兰!

根据斥候汇聚过来的消息显示,虽然匈奴克巴军依旧不甘心这样放汉军离开,但他们成建制的军队至少还要三天才能赶上来,根本不用担心。而前面的楼兰……沈云不认为无桓的楼兰能当得住他这支骑兵的轻轻一击!不但楼兰不行。整个楼兰周围数百里,包括八百里瀚海,绝对没有一支势力能够抵挡他的铁骑!绝对没有!

这不是沈云瞎自豪。或者不自量力的自负。从千鸟谷出击以来,除了战秋明损失了一些人马,其他诸如扫荡秋明州匈奴大小部落的战斗几乎可以用行军来形容,实在太轻松了。而就在这不断扫荡中,他这四千人马不但恢复了一人三骑,甚至还有多余的马匹来做备选和拉运辎重---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最不缺的就是马了。

当然,这些马优劣上肯定是不能跟从千鸟谷带出来的专门培养的战马相比,不过当初从秋明城撤出来。狼狈了些,最起码骑士们没丢了自己的战马。那些备马和驽马,凑合着从匈奴部落里拉出来也能使用。

非战斗状态。沈云没舍得骑瑞兽,而是换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多说一句,这母马也算是高大了,不似蒙古马种,倒像是经过混血的东欧马。而携带母马,也是为了饮用马奶。

闲言少叙,当钟离泗作为前锋,带着两百骑兵,近六百匹战马轰隆隆的抵达楼兰城时,整个楼兰城根本没做任何抵抗,已经有人跪伏在地高喊:“恭迎大汉王师!”

……

“恭迎王师!”沈云骑马赶到时,就见楼兰城外围的一座像驿站又像行仓的地方已经跪倒了一地的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穿着汉式的袍服,还有几个另类的穿着哈里发的白袍,裹着白巾。

由于已经是深夜,驿站附近点起了无数火把,火光映衬下,跪着的人的身影有些晃动,似乎在汉军无匹的气势下瑟瑟发抖。

沈云微微蹙眉,凝声问:“这些是什么人?”

钟离泗已经带着骑兵入城,分兵把守各条主街道的隘口,还派出一排骑兵往矿区方向去了---那里算是楼兰城唯一的制高点,必须抢占---只留下两个配横纹剑章的尉兵在等候。

“启禀部帅,这些人是楼兰公会的人……”

不等尉兵说完,跪伏在最前面一个人立即大声道:“部帅,部帅,小人是这一任楼兰公会的会长菲特.埃尔蒙特,我有事禀告部帅!”

沈云眼尖,在摇曳的火光中看清是个西方人,记忆中上次欧阳复来楼兰,好像也是跟个什么叫埃尔蒙特的人打的交道,便对左右道:“把欧阳复找来,另外,把那个什么公会会长带过来。其他人按照军律自行驻扎,不许扰民,更不许私自卸甲。”

“喏!”顿时四周骑兵已经散开,有立即开始拴马松鞍,准备落脚的,还有一队队骑兵开始沿着驿站四周散开,寻找适合布置哨点的位置,一切都井井有条,但有杀气四溢。一时间,除了一道道冷酷至极的军令从各级官长嘴里喊出,和一声声喏外,整支军队没有一丝的杂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眼前这支军队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虽然他们的身上铠甲有些破旧,马革也显得很凌乱肮脏,但他们的精气神却无比旺盛。

菲特暗暗观察着四周。作出判断。

当然,他还不知道眼前这支骑兵正是大汉威名赫赫的飞骑卫红狐部,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不会显得惊讶了---世界两大帝国。大汉的飞骑卫在西方可是与罗马的双头鹰军团齐名的军队,若论起凶悍之名。飞骑卫怕是还要更胜一筹!

不多时,菲特便来到沈云身边。沈云已经下马,随便在驿站边找了个木桩,将瑞兽牵过来,正在松马鞍肚带,顺便从驽马背上掏了点黄豆喂给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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