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有疯子?(1/3)
第二天,一大早林启就听到有人敲门。>
这个时候他才刚从外面锻炼回来。>
打开门一看,是一位穿着普通休闲服,看起来不太显眼的男子。>
“请问是林先生家吗?”>
听了声音林启才反应过来这是昨天律师事务所电话里的那个人。>
效率很高啊!>
昨天林启确实忘记问他什么时候来,但想着他过来的时候应该会再打一个电话,自己白天也不会乱跑,于是就没有特意再去问。>
“我是,请进。”>
“我叫金定胜,昨天给您打过电话的。”>
“嗯啊,我能听出来。”>
金定胜进来以后先是隐蔽地打量了一下林启的居住条件。>
先前在楼外边他就有些奇怪了,这位客户和他交谈的时候,那种语气和态度可不像个缺钱花的主。>
怎么住这地方呢?>
那个提前打招呼的晴女士可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出手阔绰程度在他见过的所有客户里面都是排得上号的。>
不过他也没有深究,这年头,奇怪的兴趣爱好多的去了。>
有些人就是爱这一口,他愿意他喜欢他舒服,你管得着吗?>
林启虽然也有些奇怪,律师之流的出门办公不应该是穿着正装,梳着精致的大背头,腋下夹着一两个文件夹吗?>
不过他也没细想,他这辈子也没怎么见过律师。>
加上能让风情推荐的事务所,一定有它的可取之处。>
林启走到房内把昨天小芊带来的两件校服拿了出来,递给金律师。>
金定胜稍微摸了摸,也是品出了一些差异。>
“确实有些问题啊。>
那这个案子就算是成立了,即便是只有这一项证据。”>
金定胜下着结论。>
林启点了点头,继续听他说。>
“不过这不意味着我只会用这个证据来做文章,待会我就去把衣服拿去做布料鉴定,然后就去学校那边搜集其他证据。”>
“虽然您有说过孩子的语文老师也会在学校内部帮忙,但这种事情说不好,学校嘛,毕竟是个整体,局内人有时候其实很难获得实质性的进展。”>
金定胜帮助林启分析着。>
不得不说,这个金律师的分析能力确实还有两把刷子。>
“我们的收集方法就不用林先生担心了,咱收了客户的大笔服务费,肯定会拿出真本事!”>
林启点点头,他确实不太关心过程,只要结果是对的就行。>
“大概明天一早,我们所就会把律师函先发出去。”>
“这么快啊。”>
林启通过昨天的知识科普,多少学到了点东西。>
一般来说律师函发不了这么快的。>
“您别惊讶,这是我们所的特色了,能发多快发多快,因为我们对后续的处理能力有足够的自信。>
咱们玩得就是一个先手开团,趁对面还没反应过来,先来一波攻心!”>
金定胜不知不觉中又自夸了一波。>
林启本能的感觉这哥们估计也是个老打游戏的主。>
“可以的。”>
这时金定胜突然表情严肃起来:>
“林先生,这里我要向您先说明一件事。>
对于咱律师所这种风格而言,被告方很容易就认怂,想要私下调解,或者仲裁解决,这种的我们所是不太乐意看到的。>
因此我们在与客户签合同的时候,会有一个规定,无论被告方怎么认怂,我们都要把官司打到底,必须在法院上分胜负,我们所不接那种诉讼转调解,或者诉讼转仲裁的单子。>
凡是我们敢接的单子,打输了我们全责!退费什么的,绝不含糊!>
这也是我们敢把价格开高的原因。>
现在我要问您的是,您是否接受我们所的条件?如果您不接受,我们也可以给您推荐其他友所,保证您的权益能得到保障。”>
金定胜说这番话的时候,林启感觉他身上在冒光,一种无比自信的光。>
有点怪啊。>
林启想着。>
但是>
很他娘的对胃口啊!>
“很好,我接受。”>
林启也认真回复他。>
只见金定胜脸上浮现出一种喜悦还带点兴奋的神情。>
“那我就把合同拿出来给您过目了。”>
金定胜从包里拿出文件袋,把合同放在林启面前。>
林启没怎么细看,跳到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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