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雾中人(1/2)

白宇双手摇摆着大踏步的走在最前方,嘴里还哼着什么“跟我摇摆”之类的莫名曲调,从未耳闻的曲子和这若无其事的模样让大家暗感惊讶不已。

以最弱的实力去承担阵法中最重要的中枢战位;

以最弱的实力维持阵法运转而且还没有被反噬;

在消耗巨大的条件下以极短的时间迅速恢复了体力……

这种种迹象表明,白宇这家伙真的是和以前不一样了。

至少,与他们印象中的那个废物十三少判若两人。

看来,世间还真是存在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传说啊……

“大志,你和小花两个人看守那边,陈冲和王彦你俩守住这里,我去偷袭它!”

进入森林后,眼尖的白宇便是发现了密林不远处的一只野味。

这野味呢,其实是一头野鹿,料想应该是这片森林里物产丰美,所以这野鹿长得十分高大,在白宇眼里,它不是一头鹿,而是一道行走的美味!

饥肠辘辘的五脏庙可不等人,众人说干就干,他们按照白宇的安排躲在隐秘的地方,防止白宇偷袭不成让这道美味逃跑。

“咦?白宇手中什么时候多了一根棍子?”

蹲在大树后的王彦看到了白宇手里拿着的一根黄色小棍,挠了挠头疑惑的说道。

“嘘…”

看到王彦这么大声说话,陈冲立马将食指放在嘴边,瞪着眼示意王彦小点声切莫惊动了那只野鹿。陈冲现在也是饿的前胸贴后背,他才不管白宇拿的是棍子还是石头,只要能放倒那只野鹿,用啥都无所谓。

蹑手蹑脚的白宇慢慢靠近正在低头吃草的野鹿,待它没有防备之时猛然握紧金箍棒,一个饿虎扑食从天而降,当头一棒正中野鹿的脑袋,可怜的野鹿还在美滋滋的吃着鲜嫩的青草,却不知祸从天降,成为了白宇金箍棒下的第一个亡魂。

日头渐渐西斜,倦鸟归林万物静谧,一道袅袅的炊烟从林中升起。

“来来来,吃吃吃!”

白宇一边旋转着篝火上方烤着的鹿身,一边撕下一大块鹿腿上的嫩肉扔给了陈冲。

“有酒吗?谁带酒了?”

白宇擦了擦嘴上的油向大家问道。

“我看看…我这好像有…”

赵大志看到白宇想喝酒,立马掏出乾坤袋翻了起来,不一会就拿出了一瓶上好的女儿红。

“靠,大志,你还私藏着这么好的酒啊!快快快,拿来我尝尝。”

白宇根本不跟赵大志客气,跳到他身边一把夺过酒壶,打开塞子就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啊~!好酒!!!”

一阵醇香从嗓子眼里冒出,火辣辣的感觉刺激着白宇兴奋的神经,他砸吧砸吧嘴,乖乖,这女儿红比公司年会时喝的二十年窖还要对味!

“来来,别光我一人饮酒醉啊!来一起一起!”

白宇将酒回塞给赵大志,而后在花万秀大惊的目光下搂着赵大志的肩膀呵呵说道。

“那个…你还喝酒啊白宇?”

赵大志第一次见到白宇对自己这么热情,心里着实有些不安,虽说他实力要比白宇强一些,但不知怎么的,当白宇靠近他时他就会浑身不自在。

或者说,是有种忌惮的感觉。

“哈哈,男子汉大丈夫,生而在世就当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女儿红酒劲缓缓地上来了,白宇酒意渐浓,见赵大志扭扭捏捏的不肯喝,便再度一把从赵大志手中拿走女儿红,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陈冲等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自觉的被白宇身上这股特殊的魅力所吸引。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十几岁的少年什么最具吸引力?

当然是豪气!

“你们三个听我说,我准备将队长之位让给白宇,你们三位意下如何?”

陈冲对大家摆摆手让大家靠近一些,然后看了看白宇压低嗓门对大家说道。

让给白宇?

王彦赵大志和花万秀三人闻言皆是一愣,不过旋即他们便是互看一眼,点了点头。

其实对于白宇的信任之所以建立的这么快,一是因为他表现出来的极强的战斗力,二是因为他自身独特的气质。

一种让人安心的领袖气质。

陈冲的实力自然不必怀疑,只是对于领导队伍所需要的魄力和领袖气质而言,陈冲自问远不及白宇。

“既然大家都没意见,抽个机会我和白宇说。”

陈冲如释重负的说道,在先前他作为实力最强的学员被刘百川挑中,心中虽说有些抗拒队长这个职位,但为了照顾队员们的安危和情绪,只好硬着头皮接了下来,可现在白宇的表现已经让大家十分满意,那他就做个顺水人情让给白宇吧!

白宇对这一切可毫不知情,酒劲上来的他靠在一棵枯树下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唱些什么听不懂的曲调。

不知不觉已是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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