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染白与变黑(1/3)
史狄安的父亲得知儿子被人打瘫痪,异常恼火;他盛怒之下,马上通过关系给香港高院施加压力,要求严惩“李克发”和杨福家等一干人等;并要求给自己儿子授以“模范市民”的称号,因为他儿子是在协助警方抓捕要犯时受的伤。
章德根当然知道民不跟官斗的古训,但是他更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以前为弟弟的事,一个人奔波,影响小,没有什么成效;如果发动民众一起来抗议的话,政府自然要考虑更多的影响,毕竟现在是民主时代。
他的辩护律师把他的想法告诉了肖志龙。
在“沙田帮”暗中的操作下,香港地区一场大规模的反政府暗箱操作、反黑帮残害市民的民间运动开始了。
香港政府顿时手忙脚乱。
“史狄安案”在民众的压力下,被迫进行了多次广场公审。
“澳仔帮”以前的累累恶行,民众早就非常愤慨,它的“老大”史狄安要成为“协助警方抓获嫌疑要犯的‘模范市民’”,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法官想也没想就拒绝了这个提议。
关于“李克发”涉嫌几年前“澳仔帮”和“长山帮”恶性火并案件的可能性,民众一直是将信将疑;但是律师指出:本案的最关键证人钱涛,是被史狄安当场打死了,这么重要的一个证人,作为举报方的史狄安为什么要打死他?明显就是做贼心虚!
关于“李克发”为什么要逃跑的问题,辩护律师从“李克发”在超市做副总时和“澳仔帮”经营的超市发生冲突谈起,指出“澳仔帮”一直对“李克发”是怀恨在心的,“澳仔帮”对“李克发”的追杀,不止一次了。这些情况,在几年前香港地区的各类报纸上就有报道!
这次“澳仔帮”诬陷“李克发”涉嫌几年前的火并案,“李克发”实在是玩不起了:普通市民如何经得起黑帮和警方黑白两方的“夹击”,跑路实在是身为香港市民的“悲哀”!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对黑帮打击不力、市民对政府、对警方没有信心的一种表现!
市民被冤枉了,只能选择跑路这个现实,不能追究市民不配合警方,首先应该反思的是政府!这一辩护观点,反而让“李克发”得到了许多陪审员的同情。
法官当然知道黑帮矛盾的复杂性,权衡再三之后,做出了如下判决:
“李克发”、杨福家当日的行为为防卫性质,但是杨福家在完全可以控制局势的情况下,仍然将史狄安打成残废,属过当。
查杨福家曾多次参与地下黑拳比赛,心狠手辣,此次行为与其一贯作风相同;为谴责滥用暴力,震慑暴力倾向者,不能轻释,故拟处入狱7年;
关于“李克发”涉嫌“澳仔帮”和“长山帮”恶性火并案,当时警方只是因“澳仔帮”的史狄安举报后在进行例行调查,并没有发出通缉令,不需要普通市民去“协助抓捕”,史狄安协助警方抓人的说法不成立。
“澳仔帮”一伙十余人事先等候在吉澳,显然是蓄谋已久,绝对不是什么为了配合警方捉拿嫌疑犯人,从以前“澳仔帮”的一贯做法来看,这次也是明显的蓄意报复;
史狄安打死钱涛属于故意谋杀,拟处终身监禁,但目前不适合服刑,先行保外就医;
“澳仔帮”长期以来,扰民实多,查封“澳仔帮”在香港的一切资产和公司机构,予以充公,相关要人另行立案处理。
“史狄安案”前后拖了有近一年,终于正式结案了。
杨福家入狱7年,让史狄安父亲有了点脸面,不久,他通过关系,把史狄安转到英国治疗,很快史狄安就失去了消息。
张老三等“澳仔帮”的要人,在法院查封“澳仔帮”的资产之前,就将大部分资产转移了,后来他们也失踪了。
“澳仔帮”下面的人群龙无首,后来也各自散去,“澳仔帮”从此就消失了。
“李克发”被无罪释放后,很快也消失了。
不久“沙田帮”的老大换了人,继位的是原来老大肖志龙的女婿,叫章德根;熟悉“李克发”的人,都发现他和“李克发”长得有点依稀相似;但是他俩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这个章德根是加拿大的留学生,皮肤要白多了,脸型、鼻子也有较大的区别;听说,他还在读管理类的博士。
其实他就是整形后的“李克发”,章德根恢复了自己的本来名字。
章德根对岳父的黑帮产业不感兴趣,他采取了许多阳光的经营手段,发展实业,许多原来的黑帮成员都退了出去。
最后,他索性把整个“沙田帮”都解散了,拿出了一部分钱做遣散费给了那些不愿留下来的人;剩余部分的资金,他用来正式注册了一个“天化集团”。
他的做法得到了香港政府的肯定。
由于“史狄安案”的恶劣影响,香港政府不断加大了对黑帮势力的打击力度,黑帮的模式受到了严重挑战,要想继续生存已经非常困难。
其他许多黑帮看到了“沙田帮”的做法,纷纷仿效,有不少还主动加入了“天化集团”。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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