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四章 小仙(1/2)

小仙,本是城里最大书店的卖书先生的儿子,叫王昕之,光名字听着就觉得此人有一肚子墨水,而且出生在书香门第,气质应该是自小就油然而生的吧。

店小二所说与我所想却有很大出入,王小仙虽是书香门第出生,自小就性格顽劣,不学无术,欺负弱小称帮结派,这确实很出乎意料,但是小二说的时候牙齿咬得分外紧,莫不是小二自小是不是也曾被他欺负过。

小仙就这么横霸一条街,亏得他爹自小就对他寄予厚望,望他能考个功名,好对得起自己家卖了这么多年的书。

其实想想若是王小仙考了个功名回来,也是个活招牌,书店生意肯定会越来越好,这是个大家都能得利的最好结果,当然中间就在于小仙付出了多少心血。

但是他自小就不好学,乡试没过也就算了,三天两头闹事,不仅是给家里添了麻烦,就连衙门几乎每天都忙他家的事,持续几个月之后,终于在门口张贴了告示:凡王昕之之事尽请私了,衙门概不过问。

王家名声渐渐臭了,恰逢大旱,舞文弄墨的人也少了,他家的铺子也越开越小,没两年他爹娘熬不过也相继过世了,没了父母,他便遣散了家仆,自己守着小书店倒是安稳地过日子。

店小二在此还特别说了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吧,这人他这样就是jian,你说父母尚在的时候,不好好地敬孝,死了才晓得安稳,早干啥子去了”

小二越说越是来情绪了,这怨气看是瞒了甚久啊。

王小仙本安安稳稳过日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他就只是每天开了店铺,自己缩在里面看书,来人就卖。不来人也不吆喝,不过买书又不像买糖葫芦,一来吆喝也不合适,二来卖书么自然不是吆喝就能来的。

几年前。书店来了位姑娘,说不上惊艳,却也是个气质非凡的女子,就…住在迎家酒楼,这女子看着就是个大家闺秀,不仅长得精致清秀,举止投足,都极为风雅大方,像是一抬手能带起整条街都香了,甚得许多书生的倾心。为此书店那阵子生意又略微好了许多。

女子是随父经商,由于父亲另有他事要赶去其他地方,她先入丰城,待父亲接他一并出发。

王小仙依旧是自顾自窝在书店看书,女子既然也的懂舞文弄墨。自然少不得去书店逛逛。

两人一见倾心,女子便时常来往书店,加上两人在诗词歌赋上也有一致的见解,一来一往便怎么也离不开。

两个月之后,女子才觉父亲时隔太久没来接她,派人捎去的信也没有回,既是担心父亲。又舍不得王小仙进退两难。

于是王小仙决定关了铺子陪女子找她父亲,一去就是三年,他再次回来丰城的时候,已经是家财万贯,而且言谈举止与从前也是大相径庭,众人虽面上与他和和气气。背地里也是议论纷纷,关于那个女子,关于他走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不,隔壁就在低声细语,不满之声此起彼伏。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有了几个臭钱,一身铜臭味还配对我们说三道四”

“就是,我看他八成是骗了女子的钱,今日才会这般风光”

更有相互埋怨“你请他过来作甚,败坏了气氛”“这不是家父所逼,我也是不得已”

从方才个个整的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到现在的同仇敌忾,真的只是一瞬间,一句话一个人转身的功夫,我又觉得他们演戏的功夫又堪比姨娘了。

王小仙的故事听地差不多,曦儿恰好也把桌上的盘子吃了个个见着碗底,我丢了定银子给小二,冲着曦儿道“吃饱了咱走吧”

曦儿舔了舔小舌头,咂吧着小嘴,豪气地打了个小饱嗝迈着小碎步就跟了上来。

小二虽然笑着冲我连声道谢,但瞅着那眼神,分明对我和曦儿的关系很是怀疑,一个公子带着小仆人来吃饭,自己不吃,都给了瘦小清秀的仆人,关键是曦儿实在不像个男子,十足姑娘家的秀气。

我琢磨着,若是我在这呆久,时常被小二看见,今后丰城不一定也会流传一段我和曦儿的主仆断袖的故事。

人言可畏大概会如此吧。

出了酒楼,溜达在街上,挑了几件自己并不满意的东西,打算回去送人。

本是借着机会买些特别的送给婧儿,丰城人口虽然密集,地方不大,卖的东西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之物,走了半个时辰的路还未挑到合心意的,所以作罢了。

之后路过一家扇店,往里瞅瞅这里的扇子真是不一般的多,最大的扇面撑开足够挂满主厅整面墙,扇面上的画也是颇为精致,后来问及之下,才知价格也是极其美观的。

小的基本都是女子所用,圆形扇面,柱形手柄,扇面上上精细刺绣花纹极为雅致,男子的折扇款式自然多样,虽都是又扇面和扇骨组成,但是所用质地不同也,扇面画风各异,价值自然也就不一样。

这折扇店的生意竟比对面当铺还要冷清,我在店里逛了半宿,竟然连人都未见着,寻了一圈,在一处偏僻角落发现了沉睡中的老板,老板是个年轻清瘦颇有书生之气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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