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大结局 天地自在任翱翔(4/5)

改革了盛帝、成帝朝留下来的积弊,矫枉以正,澄浊为清,一时朝政修明,官常振肃,海宇称为治平,皆其力也。

富氏一族离开了朝廷,改名换姓为宋,取富李两姓氏的上半部分,不再触及朝政,重新收拢在各地的生意,慢慢的又做成了宣朝的首富,也怪人家太优秀了,并不是故意要再做首富也。

而之后宋氏首富在宣朝的统治下也一直保持着安定,再未起波澜。

一日一女子来到宋氏酒楼,点了一条鱼,她吃鱼也是习惯把鱼刺都挑出才夹肉吃,富衍一阵恍惚,以为是看到了阿榛,当日在京城富元楼也是因为这个习惯他才认出了分散多年的秦榛。

小时候父亲为了能让他能日后从政,将他过继到叔叔家,那时他不懂父亲的苦心,以为真的不要他了,哭哭闹闹,多次离家出走,那一次父亲没有派人找他,他在京城街头流浪了好几天,却很有骨气的不肯回府,也不肯去富家的店铺,肚中饥饿想学乞丐讨钱,但是真正的乞丐规则严明,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地盘,在人家的地盘上讨钱,是乱了规矩,于是被几个小乞丐毒打一顿,他好几日都没吃饭了,连护住头的力气都没了,他还以为那日就要死在那里时,是偷偷逃出府外的小秦榛救了他,请了饿了好几顿的他饱餐了一顿才救回了他的命。

她那时吃鱼就是这个习惯,他还奇怪的问过她,她说是之前吃鱼卡过喉咙,所以一定要把刺挑尽才吃,挑好了鱼,她夹了一块肥美的鱼肉放在他碗中果然好吃极了。

吃完饭后他们正要走时,小秦榛却发现身上没带钱,于是两个人被老板扣下洗了一下午的盘子后被丢出门外。

他说他不想回家,小秦榛便陪着他在街上走,她看着月亮给他讲天狗的故事。

他问她是哪家姑娘,一饭之恩,来日必涌泉相报,她说不必了。

他又红着脸问她,可否留下芳名,来日央父母上门求娶,小秦榛一笑道:“我已经有婚约了,虽然你看着比他高一点,但我也不能红杏出墙呀,不过名字可以告诉你。姜府,姜芷樱,你呢?”

他突然不敢说自己是富府的公子,那个家已经不要他了,便叫她称他为小乞丐吧。

不久之后,传出姜府小姐失踪的消失,这一下就是十年了无音信,自从在京城再次遇到她后便一心想守在她身边,只可惜她与那个人的缘分再没有外人可插入的余地,从来都不是她欠他的人情,而是他对她无法偿尽的债,当年那一饭的恩情只要她愿意来取,他必偿。

他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略显清冷的女子道:“姑娘为何如此吃鱼?”

“前日不巧被鱼刺卡住喉咙”

那姑娘抬眼看他,四目相对,二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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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上,秦榛与宁云修泛舟湖上,此时已是明月高悬,宁云修撸起袖子如桨夫一般卖力划着桨,秦榛则悠闲的躺在船板上望着夜空。

“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非要跑湖上来看星星,你便一点也不心疼为夫我吗”

他宁云修舍弃大好的皇位不要,舍弃三宫六院美女如云的好处不要,便是来这当桨夫吗,真是凄惨啊。

“人家不过是想来看一下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的美景而已,怎么发这么多的牢骚,你可知我在狼山当女贼时过的是什么日子,嫁了你我的生活质量可下降了不少”

“你说的不会是《我在山中当女贼》里的生活吧,阿榛,你要分清现实才对”宁云修叹口气。

秦榛眼睛一下子亮了,起身坐起道:“怎么样,我写的可好?”

“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秦榛叉腰,“自己判断”

宁云修试探道:“其实......写的倒是蛮有趣的,只不过写书要实事求是呀,不能颠......倒黑白”

他还是硬着头皮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秦榛道:“好啊,既然说我写的不好,那我便封笔了,没了我写书赚来的钱,我和宝宝都去喝西北风睡大街吧”

他心里苦道,当初靠假死骗过朝中众人来找阿榛,出来的时候太仓促了,若是从皇宫里顺点东西出来好了,搞得他只有身上穿的一身玄衣是他自己的,又不好意思啃老,还得靠老婆养,婚后的地位简直低到尘埃了,如今想想男人还是得有自己的事业才行啊。

诶,好像有哪里不对,他仔细回味了一遍这话才找到关键点,“你说什么,我要当爹了,这么快小家伙便来了,我们才成婚三个月,这小坏蛋便来了,真是不体谅一下爹娘相思之苦啊”

“搞什么,我们成婚晚了几年,宝宝早点来不是更好吗?”

“好是好,可是......”

“不用担心钱的事,我会养你和宝宝的,所以......夫君这桨你该不该划?”

“该”

“家务该不该做?”

“该”

“下棋敢不敢赢?”

下棋可是他最后的底线,输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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