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当“城市化”遭遇“逆城市化”(上)(1)(3/3)

的京城北京,人口过百万,也是征地来的。问题是现在中国的“城市化”是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它怎么私有化呀?

王牧笛:所以我们刚才聊的东部沿海地区,包括浙江,它们的“逆城市化”是因为土地的诱惑。现在重庆的城市化模式被媒体解读为土地换户籍,也是跟土地相关。这是否意味着在这个背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需要一场二次改革啊?

李银:其实“城市化”就是在做土地改革。很多人在说“城市化”带来的影响,那你想想看,农民工这个词怎么来的?就是因为“城市化”把农民赶到城里面去,成为工人,成为农民工。这就是改革的一个切面。但是如果说“重庆模式”是很成功的话,那它也不可能复制到其他地方。

郎咸平:重庆模式跟广东模式各有一点,我觉得可以提出来做个简单讨论。重庆推出一个地票制度,就是说为了避免侵占耕地,因此开发商也好,政府也好,你只要建房子,就必须先买地票。那地票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不管你是在城郊,还是在更偏远的农村,都无所谓,如果你想拿重庆户口,就必须放弃宅基地,你要把它复耕为农地,复耕一亩农地给你一亩地票。开发商想开发地产,就必须先买地票,而这个地票一律公开竞价。2010年4月份,一亩地票卖到14.4万块,全部归农民。因此偏远地区的农民也有动力了。就是说这个“城市化”的好处不是只让城郊区的农民享有,而是透过地票制度可以让更偏远农村的农民也能够享受到。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化解社会矛盾。广东呢,也有一个叫深圳模式,它是2009年12月份推出的一个新办法,就是城中村就地改造,村民选出自己的代表,选出自己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搞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跟开发商谈判。

李银:企业化运作。

郎咸平:对,集体化运作。

王牧笛:他们的村长一般都是董事长。

郎咸平:对,村民当股东。除了跟开发商谈判,村里还可以自己盖,盖了以后,透过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分给村民,这样农民也能够享受到“城市化”的好处。但是我觉得我们未来应该推动的既不是重庆模式,也不是深圳模式,因为我们很清楚,我们大部分城市既不像重庆那样是个大农村,也不像深圳那样缺乏土地。我觉得应该是一种综合,就是说考虑透过某种形式,把深圳这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像重庆这样的地票制度综合起来,结合当地的情况,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子。总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

李银:单打独斗不如组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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